诉求清单
地点: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江二路6号
场地类型:园区、孵化器
•总部型企业注册落户最高奖励 2000 万
• 总部型企业享受连续 5 年企业对南沙经济贡献 95%的奖励
• 高层次卫生人才最高安家补贴 500 万、科研经费补助 60 万
• 新型研发机构最高 1 亿元的建设运行资助
广东医谷产业园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,成立于 2014 年,专注于医疗器械 及生物医药产业,其集医疗前沿技术研究、医疗项目股权投资、医疗产业孵化器、 医疗产业综合配套为一体,是一个综合性的医疗产业投资孵化平台。孵化器总建 筑面积 18 万平方米,项目总投资约为 20 亿元,是广州市及南沙区的重点建设项 目工程。
园区汇聚了国内外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领域的知名优秀企业,除了国内优秀 的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企业外,还有来自澳大利亚、英国、荷兰、以色列、比利 时、美国、中东欧 16 国以及台湾地区的优秀项目,为园区开展丰富而卓有成效 的国际交流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目前已有 170 多家企业落户园区,涵盖生物科技、精准医学、免疫治疗、高端医疗器械、流通配送、医疗投资基金、认证 注册及综合配套服务等领域。其中包括院士团队 2 个,千人计划团队 7 个,创新 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一批。
园区内包括 GMP 厂房、研发中心、办公大楼、孵化器、企业总部、仓库、 会议中心等,涵括科研创新、创业孵化、企业加速、产业交流四大功能区,构成 完备的广东医谷大健康硬件生态体系。广东医谷拥有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,在人 才引进、技术支持、创业辅导、管理咨询、项目推介、交流培训、政策申报、商 事服务等方面,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专业孵化服务体系。园区聚合孵化、办公、生 产、仓储、研发、人才、服务七大模块,满足入驻企业不同需求,构成广东医谷创新软件生态系统。
园区主要针对医疗产业进行优化设计,以满足医疗企业环保、层高及承重等方面的特殊需求,
层高:首层7米,二层以上为5米;荷载:首层1000kg/m2,二层~六层800kg/m2,高层500kg/m2;
供电:双电源、双回路不间断供电;
园区聚合孵化、办公、研发、生产、仓储、人才、服务七大模块,配备酒店公寓、员工餐厅、
咖啡厅、穿梭巴士、地下停车库等各项服务配套设施,为入园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基础
设施和完善的配套服务。
政策优势:自贸区政策引力明显
1、总部型企业注册落户最高奖励 2000 万
2、总部型企业享受连续 5 年企业对南沙经济贡献 95%的奖励
3、新型研发机构最高 1 亿元的建设运行资助
4、高端领军人才最高奖励 1000 万安家补贴
5、高层次卫生人才最高安家补贴 500 万、科研经费补助 60 万
6、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本科 2 万,研究生 4 万,博士 6 万
7、高端人才年薪 30 万以上享受个税奖励 40%-100%
8、南沙区稳定用工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,招本地户籍的 200 元/人/月
南沙区拟出台的生物专项政策扶持
l 硬件建设:投资新建规范厂房(不含房屋及设备购置)不低于 1000 万的,
按投资额的 10%奖励。
l 创新研发:
获得新药证书自主实施产业化最高奖励 2000 万,通过委托生产最高奖励
1000 万,证书为受让/购买的按相应奖励金额的 20%发放;新药获得注册
批件最高 200 万;新启动临床 I、II、III 期研究获得市奖励的新药,100%
配套奖励。
二类/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最高奖励 200 万/300 万,通过委托生产按 50%
发放。
通过 FDA 等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企业按投入费的 30%最高不超过
200 万奖励,境外上市新药按投入 30%最高不超过 500 万奖励。
租金补贴:企业科研办公场地按实际租金(不超 40 元的标准)的 50%补贴 3
年,每年最高不超 200 万;重大技术服务平台按实际租金(不超 40 元的标
准)的 50%补贴 3 年, 每年最高不超 1000 万。
l 成果转化:符合条件当年起 5 年内给予区经济贡献 50%的奖励,最高不超 8000
万。
l 金融保障:上市的分阶段给予 800 万奖励;重点项目区产业基金跟投最高
3000 万、占比不超 20%股权投资支持;取得本区商业银行贷款的,贴息最高
100 元。
l 平台建设: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 100%、70%、50%配套,
最高 500 万。
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
l 进入临床 I 期研究的新药项目,给予 300 万元经费扶持;进入临床 II 期研究的新药项目,给予 500 万元经费扶持;进入临床 III 期研究的新药项 目,给予 1000 万元经费扶持。
l 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,给予 300 万元的奖励;取得第三类 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,给予 500 万元的奖励。
l 支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(GLP)、药物(含医疗器械)临床试验机 构(GCP)、有特殊专业要求的临床研究医院、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及生产平 台等重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,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%,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0 万元。对特别重大的关键核心平台项目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 原则给予特殊优惠扶持。
l 生物医药领域的诺贝尔奖、拉斯克医学奖获得者、中国两院院士等专家带项目、技术和团队来穗进行产业化的项目,按照项目总投资的 10%给予支持。